我局于2020年建设了江门市自然资源局数字档案室系统(以下简称“数字档案室系统”),实现了对40多个档案门类的统一管理,提供了档案接收、档案管理、档案查询、档案利用和档案统计等档案管理功能。为落实有关网络安全的文件要求,做好数字档案室系统安全保障工作,确保该系统正常稳定运行,更好地服务于我局电子档案管理和应用,我局计划开展2022年市自然资源局数字档案室系统运维项目。现将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积极参与。
(二)项目总金额: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该费用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本项目所有服务费、人工、成果资料、各种税费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
本项目的服务内容主要在基础支撑软件维护、系统功能维护优化以及系统安全保障方面。
基础支撑软件维护服务是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软件中间件维护,主动地预防有几率发生的问题。
提供系统操作指导服务,最重要的包含:软件系统使用操作指导等基础的操作指导咨询服务活动
(1)对系统(平台、程序)来维护(含日常维护、定期巡检)、管理和升级(包括但不限于补丁服务等,因支持系统(平台、程序)正常运行和实施需要所做的升级不属于新增技术开发情况)。
(2)及时响应、识别(定位)、处理和修复系统(平台、程序)及其配套产品的BUG、突发问题和缺陷。
(4)提供专业的技术上的支持,协助完成系统(平台、程序)与其他系统、平台、程序等配套产品的对接。
(5)每月、每季度、每年分别提交运维支持报告、系统(平台、程序)运行的数据统计与分析。
1、数据备份:定期(一月一次)本机备份数据库,并妥善进行备份文件的转储管理;
3、数据空间占用:按季度监控数据库的空间占用情况,及时清洗整理不需要的数据文件,并在空间不足时及时扩充空间;
4、数据库优化:根据监控结果,对数据库的运作情况进行优化,提高数据库的运行效率;
供应商应为本项目维护工作成立专门运维服务团队,运维服务团队需要具备丰富的信息系统和数据库运维管理经验,运维服务小组由1名组长和不少于2名成员组成。
本项目采用远程支持+现场维护的模式,在出现操作系统故障、数据库系统故障、应用系统故障情况时,运维团队需在20分钟内响应,8个小时内解决,远程没有办法解决的应在6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处理问题;应用系统内部使用的过程功能性问题需30分钟内响应,2天内解决,远程没有办法解决的应在2天内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
第一期: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供应商将金额为4万元等额发票交我局,我局在收到发票15个工作日内按该发票金额向市财政支付部门申请支付给中标供应商。
第二期:项目验收后,中标供应商将剩余未支付合同金额的等额发票交我局,我局收到发票15个工作日内按该发票金额向市财政支付部门申请支付给中标供应商。
(二)上述付款时间为我局向财政支付部门提出申请的时间(不含财政支付部门的审查时间)。我局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中标供应商造成的任何损失。
(一)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一年以上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对比各投标人服务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包含对项目的理解、项目服务内容、项目开展进度计划等)。
1、投标人具有档案管理系统建设或数据建库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属于国土资源或自然资源行业的,每提供一个加1分,最高得9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无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档案数字化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属于国土资源或自然资源行业的,每提供一个加1分,最高得9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无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承接过“数字档案室”项目被评为国家级示范数字档案室的得8分;被评为省级示范数字档案室的得4分;被评为市级示范数字档案室的得2分。最高得8分。须提供获得的证书或奖项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无提供不得分。
4、投标人承接过档案相关项目获得政府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颁发银奖(二等奖)或以上的每个得2分,属于国土或自然资源类的,每个加2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获得的证书或奖项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无提供不得分。
1、投标人具有数字档案馆应用管理平台软件类、基于RFID的智能化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类、档案一张图类、档案一体化类、可视化机房管理与智能监测类、档案元数据管理类、后台数据库管理维护类、声像档案资源管理与发布类、数字档案批量归档类、数字档案全文检索类、智能搜索引擎类、数字档案四性检查类、数字档案在线归档类、数字档案云平台类、电子文件在线转换及浏览类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每一种类型得2分,最高16分。须提供对应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无提供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或档案类高级资格证书的,得8分;具有信息系统或档案类中级资格证书的,得6分;其他不得分。最高得8分。须提供获得的证书复印件以及1年内任何1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无提供不得分。
3、项目组技术人员中具有信息系统或档案类高级资格证书的,每人得3分;具有信息系统或档案类中级资格证书的,每人得2分;具有信息系统或档案类初级资格证书的,每人得1分;其他不得分。最高得6分。须提供获得的证书复印件以及1年内任何1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无提供不得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价格分为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本项目需先进行资格审核检查,由我局采购工作小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检查。资格审核检查通过后,我局抽取评审员组成项目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二)评审结果将在我局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我局将在规定期限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和保密协议。
包括投标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同类项目经验有效证明材料以及“六、供应服务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上述投标资格证明文件用于资格审核检查,均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为一份文件,无需密封包装。
包括投标报价表(格式自拟,报价表中需具有工作类别的单价及总价)、项目投标方案等。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万元,投标报价不允许超出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邮寄或现场递交,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